疫情当前才想起应急储备?法律早有规定,但执行还差得远
应急储备不只是存东西
不少人误以为应急物资储备不过是仓库之中堆满口罩以及防护服。事实上法律所规定的极为明晰,物资储备涵盖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这两个层面。实物储备乃是现成的物资放置于彼处,生产能力储备却是保留生产线以及原材料,在需要之时能够迅速投产。
春节时段遇上疫情,工厂停止工作,工人们返回乡村,即便存在生产能力也无法开工。这便是为何仅有生产能力储备不足够,一定要有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作为基础。两种储备方式当中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行,互相协作才可应对突发状况。
法律规定谁来负责储备
要看答案,翻翻法律条文便可找到。《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储备防治传染病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还有其他物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同样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据应急预案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这些责任并非只是虚幻的言辞,法律明确规定,要是尚未完成应急物资的生产任务,同时尚未完成供应任务,再者尚未完成运输任务,并且也未完成储备任务,一旦情节严重,将会给予开除处分,倘若构成犯罪,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这些规定的执行状况究竟如何,此次疫情已然给出了相应的答案。
储备制度暴露出的问题
此番疫情凸显出应急物资储备存在好些短板,储备品种过于单一,数量颇为不足,结构亦不合理,明知春节属于特殊时段,却未曾预先做好准备,并且快速调运配送的效率难以跟上,物资抵达仓库后却无法发放到一线医护人员手中。
相关部门平日里侧重处置而轻视预防的陈旧问题再度出现了,直至出现疫情时才慌慌张张地进行采购、征用以及调配,这般被动应对的思维模式是有必要加以改变的。
完善储备体系从哪入手
首先,要将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使得应急物资在储备、生产、采购、征用以及补偿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实现有相应法律作为依据。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这样的行为,必须加大处罚的力度,绝不能让那些利用国难谋取私利的人能够逃避法律制裁,逍遥法外。
也需要对仓储布局予以优化,于交通便利之处建造储备库,或者与大型仓储企业签订合作契约,进而引入现代物流管理,不仅能够整合资源,还能够提升调运速度,不让物资堆积于偏远地区,致使急需使用时无法运送出来。
标准明确才能考核落实
国家政府需明确储备品种,省一级政府要确定储备规格,市一级政府得把握储备数量,县一级政府需明晰储备时长以及多久更新,确立具体标准方可构建考核检查制度,否则无人知晓储备是否够用。
跟随的还有政府采购以及定点生产制度,以此引导社会资源朝着物资储备而去。借助税收减免政策鼓励着企业与社会组织投身储备,绝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独自来唱独角戏。
保险机制和信用体系不能少
针对十分重大的公共卫生方面事件的保险,得要尽快去推开,进而丰富保险的各类品种,以此给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给予保障。还要扩大商业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从而减少企业以及个人在疫情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建立诚信记录位于应急物资采购环节,建立诚信记录位于紧急征用环节,建立诚信记录位于志愿捐助环节,建立诚信记录位于灾害救助环节,于这些环节建立诚信记录也相当要紧,要使讲诚信者从中获得益处,要让不守信者遭受惩处,如此这般整个应急体系才能够实现良好的运行状态。
此次疫情结束之后,你认为应急物资储备方面的问题能够切实得以解决吗,欢迎留下话语讲讲你的观点之处呀,点一下赞致使更多人瞧见这一篇文章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