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的约束这回可真绷紧啦,江苏省安委会最近搞出一个《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这可不单是做做样子,它还直接关联了两份扎扎实实的“负面清单”,把监管的力度调到了最高极限,以后企业要是还想在生产安全方面搞投机取巧,恐怕得付出远比以前惨重得多的代价咯。
重点领域全覆盖
此次江苏省动作幅度极大,首先在监管范围的全面性方面得以体现,文件清晰明确了15个重点领域,一口气罗列出127项重点监管事项,这绝非儿戏。从道路交通、化工危化品到建设施工以及燃气,差不多将所有高风险行业都纳入了“笼子”之中。更为关键的是,这127项监管事项直接与13个监管部门相对应,各部门负责各自领域,责任划分得条理清晰,往后出了事若想推诿扯皮,根本行不通。这表明江苏的安全生产监管已然从那种宽泛的“撒大网”状态步入了精准细致的“精准捕捞”时期,每一处存在隐患的环节都被紧紧盯着不放过。
履职清单划红线
这份文件,对于负有监管那种职责的部门而言,不可谓不关键,它不但指明了前行的方向,而且划定了行为的不可逾越的红线。那文件要求各部门,不能再去做曾经的走马观花式的反复检查,而是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针对重点行业,针对重点企业,针对重点环节,搞“点穴式”执法。特别是那张《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事实上就是给予监督管理部门自己的一份履行职责的指引。要是清单上明明白白所写着的问题你没有查到,或者查到了却没有跟进整改,那便是出现了失职的情况。这种存在的倒逼机制,迫使着监管人员,使其不得不深入到一线,切实地去探寻那些对安全稳定有着影响的关键问题,以及较为突出的那些问题。
从重处罚有清单
令企业切实感知到压力的这般成分,大概是那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法定从重处罚清单》。它基于29部法律法规的112条条款里头,强力且硬朗地剖析选取出了49类具备从重处罚性质的种类。往昔或许罚款这般简单了事的行为,如今只要触碰到“从重情节”实例情形比如说未按照规定去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执法部门便必定得适用比较高的处罚标准。已明确写于文件之中,不得当作一般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存在多个违法行为的情形下必须逐个分别进行处罚,这所意味的是违规成本将会以成倍的幅度增加,一次小小的侥幸有可能带来损伤很大、涉及筋骨的巨大损失。
行刑衔接严打击
以前存在一些企业胆子较大的情况,原因在于其认为一旦出了事,最多就是面临罚款,大不了进行停产整顿,很少有人会真正进入局子里。此次江苏的文件专门将这个漏洞堵住了,要求省级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予以修改完善,以此防止出现“有案不移”的现象。文件作出规定,一旦发现存在涉嫌犯罪的状况,执法部门必须马上固定证据并移送至公安机关,绝对不允许用行政处罚来替代刑事追究。这相当于在行政处罚之外,高悬起一把刑事追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触碰红线,可不只是会破财,而是要面临人身自由方面的风险了。
联合惩戒黑名单
往往单打独斗时力量是有限的,此次江苏省特别着重强调要构建起跨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动机制,由一个部门来牵头,多个部门予以参与,实现信息共享,达成证据互认,进而形成执法合力,更为厉害的是信用惩戒得到了升级,文件提出要建成全省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那些因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将会被列入黑名单。要是一旦进入了这个名单,那么政府采购时会受限,工程招投标环节会受限,资质审核方面会受限,甚至出入境也会受限,切实达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状况,致使失信的人每走一步都困难重重。
基层执法配强将
任何再好的政策,终究是需要人去予以执行的,就江苏此次而言,同样没有忘记给予基层执法人员“充电”以及“武装”。相关文件明确要求,要将专业监管力量朝着基层一线进行倾斜,与此同时,还需加大培训力度,以此提升一线人员的专业能力。仅有人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得配备相应工具,要依据执法实际方面的需求,去配备先进的装备以及设施。如此这般,基层执法便不再是仅仅凭借经验、依靠目力观察,而是具备了技术以及专业的支撑,检查的精准程度以及威慑力量自然而然地也就得以提高,切实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最为前沿的地方了。
看过江苏这一系列监管执法的组合动作,你认为自身所属企业承受得住几轮这般精确的检查呢?你们的单位于安全生产方面还有哪些尚未被查明的风险要点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展开交流,让众人一同为你进行考量,也千万别忘记点个赞并转发给更多相同行业的人去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