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开封交警近期推出了新的规定,对于违停车辆而言,会在被贴上警示单之后的30分钟之内驶离这种情况是不予处罚的。此项规定将过去那种间或出现的人性化执法转变为了固定的制度,使得更多的司机能够享受到“纠错机会”。
执法新规给出30分钟缓冲期
河南省开封市的交警支队展开调研之后做出决定,自2021年7月5日开始改变违停执法方式,对于那种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占道违停行为,交警并非直接开具罚单,而是先去开具《违法停车警示单》,车主只要是在警示单开具起的30分钟内将车开走,便不会受到处罚。
这样的做法已在开封市区按进程推行着。有车主给媒体呈现出自己所收到的警示单,其上清晰明白地标示着开具的时间。这表明只要于这个时间之上增添30分钟,那便是驶离的截至时限。对于临时停靠去办事的车主而言,这半小时足以处理诸多紧急事务。
过去执法常因缺乏弹性引发争议
在前脚停车之后屁股未离驾驶座靠背的瞬间,后脚就被贴上了罚单,这可是长久以来车主对交警执法持有最大意见之处。好多司机都有过这般经历:仅仅是临时停车去处理一件紧急事情,当再出来的时候,就瞧见挡风玻璃上已然贴上了罚单,连能够进行辩解的机会都不存在了。
现实生活当中的确存有各类特殊情形,有的驾驶员的确碰到急事要临时停放车辆,有的因对道路状况不熟悉而误闯入禁停区域,还有的由于身体方面的缘由比如内急而不得不靠向路边,这些情形所导致的违停虽说违反法律规定,然而常常情有可原,简单又粗暴地只进行罚款处理着实不太合乎道理。
个案式人性执法效果取决于交警个人
也有过过去类似的人性化执法发生过案例,2020年4月,西安的何先生为了能够省钱给孩子看病在晚上的时候带着孩子睡在了违停的车里,此事被西安交警发现之后,交警贴了罚单在上面留言“不罚,加油”,该暖心举动引发了当时不少网友点赞。
但这般针对具体事件的个案处理方式存有显著局限,在可罚可不罚的情形下,最终结果常常取决于现场交警的个人判断,有的交警或许愿意通融,有的交警则按照规章办事,并且并非每个车主都有机会将自身的特殊情况讲明白,好多人只能默默缴纳罚款。
统一时限规定让柔性执法更具普遍性
开封在此次推出的新规中,将原本具有人性化特点的情况转变为了制度化的规定,明确清晰地作出规定只要在 30 分钟之内能够驶离就不会进行处罚。采用这种统一标准的方式,使得所有出现违停行为的司机都能够享受到同等的待遇条件,既不需要去考虑交警个人的倾向因素,也不需要费尽心思地进行解释自己的特殊状况之处。
早就开始这种尝试的是深圳,2017年深圳交警推出“违停免罚”措施,在非繁忙路段临时停车被开罚单后,如果可以申请免罚,那么需在10分钟内驶离。前不久成都也开始推行“十分钟内违停驶离可免罚”,是通过短信提醒司机挪车,对此很多市民都表示支持。
人性化执法可以拓展到更多管理领域
这种执法理念实际上具备更为广阔的运用空间 在去年郑州中原区实施夜间停车位投放行为的时候 采用了一种做法 即对于违停情况暂时不予以处罚 等到一周之后才开始进行贴条以及拖移的操作 交警部门作出解释表明 新设施刚刚开始投入使用 市民对于规则尚属于不熟悉的状态 在这段时间之内主要是以通知以及劝离作为行为主导。
绝不能将罚款视作执法的终极目标,维护交通秩序才具有根源性意义。10分钟的缓冲时分,或者30分钟的缓冲时段,事实上发挥出了提醒以及警告的效能。把予以改正的机遇留给司机,使得更多的人借助这种“贴而不罚”的举措,一步步培育起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性。
确实存在着这样一部分数量较少的司机,他们有可能会去钻这个空子,明明是没有必要进行停车的,却故意做出违停偷懒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或许能够补充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说对于那些多次被贴条的,适当去剥夺其免罚权,以此保证这个十分良好的政策不会被滥用。
你是否遭遇过临时停车却被贴上条子这样的状况呢?要是给予你三十分钟的缓冲时间段,你认为那样的时长足够使用吗?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自身的经历,通过点赞以及转发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个便利民众的新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