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政府采购体系遭遇了严峻的考验,怎样高效地调配资源以保障民生安全,变成了衡量治理能力的关键标尺。紧急状态下的采购,既要具备速度,又要合乎规范,这给传统流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紧急采购的法律依据
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法律针对此给出了特殊通道,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清楚表明,在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进行的采购可不按照常规程序处理,这给快速行动奠定了法律方面的基础。
财政部接着下达通知,提出要求,各地要构建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这表明,对于涉及口罩、防护服等关键物资的采购,能够去简化审批,优先保障一线需求。各级财政部门以及采购单位必须快速领会并且执行这些规定。
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第一步是建立应急响应的绿色通道,其核心在于打破常规,允许采购单位在紧急状况下自主抉择采购方式以及供应商,如此能够极大地缩短物资到位的时间,从而为防控争取主动。
在实际开展操作期间,采购单位需要迅速地联系具备可靠性的供应商,进而直接进行组织采购工作。针对于进口物资而言,能够免除繁杂琐碎的审批流程,继而按照先采购之后再进行备案的方式来实行。然而简化程序这件事情并不等同于放弃监督管理,在事后一定要补充完善凭证,以此来保障整个流程具备可追溯性。
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采购单位身为紧急采购的直接责任人,必定得勇于去担当,于疫情面前,要以结果当作导向,将满足一线需求视作最高准则,单位内部需构建紧急采购内控机制,明确分工。
应对采购需求制定环节、执行环节、验收环节等,安排不同人员予以负责,以此形成内部制约,与此同时,要挑选精通市场以及技术的人员加入其中,从而确保采购物资质量达合格标准、价格具备合理性,并且所有决策过程都务必保留书面记录。
统筹协调非紧急项目
当集中力量去保障疫情防控之际,其他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样需要妥善地作出安排,对于那些并非紧急、并非必需的项目而言,是能够依照法律暂停或者延期的,并且要借助网络等方式及时给相关供应商予以通知。
这般施行能够避开人员攒聚可能性又能够把有限的行政资源汇聚于防疫关键之处,各个级别的财政部门务必要做好统筹,保证暂停的项目在疫情缓和之后能够顺利重新启动,尽可能地降低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影响。
推动采购电子化转型
疫情在客观层面上对“互联网 +,政府采购”的进程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应将电子交易系统予以充分利用,达成采购全流程在线上进行办理,于公告发布直至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尽可能达成“不见面”而完成。
针对那些没法线上开展只能线下实施的环节,像特定的评标活动啥的,务必得去制定周全严密的现场防控方案。需要做好场所的消毒工作,把控人员的密度情况,并且要求相关的人员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这既属于保障安全范畴,又是优化层面的服务。
发挥政策综合功能
政府采购并非单纯的购买举动,而是极为关键的政策借助手段,于应急采购期间,应当同时顾及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长远政策目的,比如说,在达成需求时,能够优先选定遭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供应者。
在疫情结束之后,采购政策仍旧应当对经济复苏予以关注,以此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各个级别的单位必须要加强研判,积极主动地把采购活动跟服务民生以及调控经济的宏观目标相互结合起来,从而让采购资金能够发挥出更大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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